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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作者:王先生    来源:华虹建筑工程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4/4/16    点击:5833
           关于报送2014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职称办统一部署,现将我市受理申报的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初级职称申报按原程序、条件执行):

一、申报评审条件要求:

1、申报相关专业系列的评审条件可从“宜兴人才网”职称申报平台中“政策法规”一栏下载。网址:http://www.yxrsrc.gov.cn/static/qualification/

2、为适应社会经济、事业发展要求,凡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其国籍、户籍、档案、年龄、身份、单位性质的限制,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均可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关于申报人员的社保及学历问题。在我市申报评审高、中级职称的企业专技人员在职称申报时应提供本人截止到上一年度末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报省相关系列高评委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其规定;今年起,在我市申报评审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信息,暂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须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4、高级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后学历大专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2008年(含)以前取得工程师职称(硕士学历为2009年,博士学历为2011年),并一直从事本专业工作。

5、中级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大专学历,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后学历中专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2009年(含)以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一直从事本专业工作;

6、初级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中专学历,2009年(含)以前取得技术员职称,并一直从事本专业工作。

二、申报流程:

根据无锡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锡人社职(2014)3号文通知,除申报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工艺美术等5个专业(系列)的高中级资格,以及会计、经济(含评审和认定)和卫生系列3个高级资格外,申报评审其它各专业(系列)高、中级资格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开通时间:4.15日-6.15日。申报人员点击宜兴人才网的“职称网上申报”栏,按提示操作即可(网址为:www.yxrsrc.gov.cn)。初级职称申报和职称初定、工美专业及教育系统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仍按原方式和程序申报。

具体网上申报流程为:专技人员先在网上注册、填写个人申报基本信息,有主管部门的专技人员网上职称申报点选择“宜兴市职称办”,无主管部门的专技人员网上职称申报点选择“宜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人事代理窗口”(注意:申报类型请选择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等待后台网络工作人员预审,待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申报材料报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报职称代理机构: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人事代理窗口)初审汇总后统一报市职称办审核。相关的职称申报空白表格可在申报同时从网上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到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人事代理窗口或宜兴市职称办领取,如网上下载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规定式样装订)。

三、相关问题说明: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2、从政策上倡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技创新,多出成果,多作贡献。对具有原创性技术、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一项以上,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凭单位财务部门的证明)的,取得职称计算机中级合格证书后,可不受台阶限制直接报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对在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方面业绩突出,获得市(县)级科技进步两等奖以上、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市(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两次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获奖证书为准),取得职称计算机中级合格证书后,可不受台阶限制,直接报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对部分没有职称台阶的院校毕业生报评专业技术资格问题。对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工作后,属非个人原因没有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对照职称资格条件中相应学历和资历的要求,符合条件、业绩突出的允许其直接报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附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等,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个人社保缴费情况等)

4、规范评审工作程序。认真执行《无锡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促进我市各类评审组织规范运行。严格申报程序,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或申报服务机构审核公示、市职称办初审、无锡市职称办审核同意后,推荐给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5、按照目前职称评审的政策,报评人员学历、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度末(即2013年12月31日)。因此,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即2013年底)的材料。

6、为营造更好的创业环境,吸引更多的特殊人才来宜创业。对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吸引留学人员来宜工作或创业服务的实施办法》(宜发〔2005〕92号)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目前报评专业技术资格入门条件的限制,在国外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可视作现业绩成果,根据其本人实际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业绩直接报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照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的要求,可不受职称台阶限制直接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7、申报高级职称需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申报中级职称需取得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各级计算机合格证书在申报评审同级别专业资格时长期有效;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职称计算机可免考,提供相应的证书。

8、离退休人员报评专业技术资格问题。对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仍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符合相应系列规定资格条件的,可报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

四、报送材料及装订要求

材料目录上请详细注明:“姓名”、“报评专业”、“申报资格”、“级别”、“单位名称”、“单位电话”、“手机”及“单位经办人”、“手机”。预审通过人员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的确认单,多页的必须用胶水在左侧粘好,不要用订书钉。

1、申报材料需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1份,公示中应注明申报人员的姓名及拟申报资格。

2、省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3份,中级的为2份。网上下载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必须双面打印:左侧钉2个订书钉,最后一页的评委、登记备案情况要面朝外装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提供审核的学历证书,有中专、大专的要一起放在内。遗失的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学历证书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历查询信息打印件。)

4、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含注册页,带原件核对)。

5、聘任证书复印件1份(带原件核对)。

6、申报人员提供《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全国的必须通过3门,其中2门为必考internet应用、windows xp)复印件,免试者提供相应合格证书复印件(均需带原件核对)。

7、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至2013年,高级5个年度,中级4个年度)。

8、任职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表1份。

9、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10提交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原件),中级2篇(含)以上,高级3篇(含)以上}或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或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3篇以上。发表的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1式1份。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1式1份;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需出具报社、出版社证明。

在职学习的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提供参评。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两人以上合作的论文,需要有合作者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附件中有样表)。论文字数一般在二千字以上,凡网上下载、抄袭他人之作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资格且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11、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专业技术培训、进修、考察、学术讲座、拓宽知识面等有效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途径视作继续教育。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继续教育证书》上予以登记并加盖公章。申报者均应提供完成相应的公修课考核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第三周期(《现代职业道德与通用能力》)、第四周期(《现代高新科技及其产业发展》)、第五周期(《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或《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2011年7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只须完成第五周期公修课的培训,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之间参加工作的,还须完成第四周期公修课的培训,200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须完成第三、四、五周期公修课的培训】,否则视作不具备申报条件(带原件核对)。

12、初、中、高级人员提供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工作经历(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印章。

13、《无锡市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高、中、初级均20份),此表由申报人员单位以第三人称填写,并一律使用A3纸复印。

14、申报人员附交免冠1寸近期正面照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复印件上还需标注单位名称)

五、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的评审材料要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推荐和委托评审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实,所有以复印件形式上报的材料需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任现职以来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涉及到前一单位的业绩、材料,需加盖前一单位公章。各单位要做好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审核工作。

2、将《申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送审材料目录》粘贴在各级申报材料档案袋的封面,“送审专业系列”指“机械”、“电子”、“化工”等大类。

3、报送的评审材料须分“第一分册”和“第二分册”两部分;分别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无锡市申报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复印件不装订,放申报材料表前面)。

4、评审材料由本人或呈报单位自留底稿,书面纸质评审材料一律用质量较好的通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右上角写好确认单中的流水号(以“PG、PM、PC”开头的格式)。材料袋请使用较结实的带线牛皮纸质档案袋,请勿使用长方体硬纸盒。

5、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6月20日。

六、相关费用:

按无锡市物价局锡价费[2004]269号文件收费规定,评审费:初级80元/人,中级300元/人(其中评审费200元,论文鉴定、面试答辩费100元),高级500元/人(其中评审费400元,论文鉴定、面试答辩费100元)。

七、评审申报相关材料可在宜兴人才网“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 

职称办咨询电话:87986257、87952891、87986261、87970023;

就管中心就业服务科人事代理窗口咨询电话:87982576

 

宜兴市职称办

二0一四年四月二日